南宋女词人李清照在历史上无疑是响当当的一姐,重磅级人物之一。她在宋词创作上所取得的成就,彪炳史册。李清照当为中国古代四大才女(李清照,卓文君、蔡文姬、班昭或曰上官婉儿)的魁首。不说别的,就说她那几句“生当为人杰,死亦为鬼雄。至今思项羽,不肯过江东”所展示的豪情万丈,剑指长空,不说女性望尘莫及,就是天下男儿敢于和她比肩一教高下的又能有几人。
李清照(1084——约1151),号易安居士。十八岁时,她与金石考据家赵明诚结婚。婚后,李清照与丈夫如胶似漆珠联璧合享誉当世,可以说是中国封建时代志同道合、夫唱妇随的模范夫妻。人们对美满婚姻所有赞誉都可用在这一对幸福儿身上。客观上赵明诚家境殷实,这对佳人生活条件相当优越。
天有不测风云。金兵侵入中原,李清照夫妇流落南方。建炎三年(1129)戊申秋,49岁的赵明诚病死于建康(今南京)。赵明诚死后,是独守青灯?还是梅开二度?对李清照来说这是一个问题。过了一段孤苦日子之后,倍感孤独的李清照选择了再婚。
李清照的再婚遭遇了骗财骗色,她的后半段生活从天堂到了“地狱”。
在李清照丧夫孤寂之时,当时担任右奉承郎监诸军审计司(军队里负责财务审计和审核的普通官员)的张汝舟,频繁出现在李清照面前,大献殷勤百般示好。张汝舟,归安(今浙江湖州)人,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年)进士。李清照当时无依无靠,又渴望着能过上一种安稳的生活,绍兴二年(1132年)夏,她顶着世俗压力嫁给张汝州。
李清照认准的路是一定要走下去的。她才不理会什么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和什么“贞女不事二夫”这样的鬼话呢。对人们的讥讽自是毫不理睬。当时的许多典籍对于“公众人物”李清照再婚这件事都有记载,多是讥笑和嘲笑。
最早的记载出现在胡仔的《苔溪渔隐丛话》一书,说“易安再适张汝舟,未几反目,有启事与綦处厚云:‘猥以桑榆之晚景,配兹驵侩之下材’,传者无不笑之。”
王灼的《碧鸡漫志》说,“赵死,再嫁某氏,讼而离之,晚节流荡无依。”
李清照清楚知道:她是冒着天下人的耻笑迈出这一步的。为此,她自是寄予了诸多希望憧憬,盼着与再婚丈夫共同携手人生路。李清照对这一份婚姻付出了真情实感,但这只是李清照的一相情愿。她的新婚夫婿是这个想法吗?是发自内心喜欢上了她这个年近半百的寡妇吗?
张汝舟娶李清照不是为了她的容貌,也不是看上了她那无与伦比的才华
她那徐娘半老的风韵值不了几个钱。哪里有什么感情可言。他是奔着李清照的那些文物、古董而来的。张汝舟为了这个终极目的走完第一步,和李清照生活在了一起。当他准备实行第二步时,他发现他“上当了”。为什么要这样说,这是他通过和李清照一起生活后,发现李清照这位“老婆子”已不再是他所了解的“富婆”。她身边的财物已经没有多少了,就是这些仅存不多的文物、古董,李清照好像做了“婚前财产公证”一样全部视为己物,根本不让他伸手过问,更不要说他有权利去支配了。他的“苦心”算是白费了。
张汝舟大为失望。恼羞成怒的他开始暴露出暴虐、恶俗赤裸裸的本性。他开始对李清照拳脚相加,实施“家庭暴力”,恨不得将她打死,直接占据那些为数不多文物。李清照在给綦崇礼的信里,说张汝舟跟她结婚的根本目的,不是跟她结婚,是跟她身边的文物结婚。
“身既怀臭之可嫌,惟求脱去,彼素抱壁之将往,决欲杀之。”李清照《投内翰綦公崇礼书》说出了婚后的情况。她还说,“视听才分,实难共处,忍以桑榆之晚节,配兹驵侩之下才。”我真后悔晚年,把我这清清白白之身,许配给了这么一个肮脏无耻的市侩。
李清照这次再嫁真的是看走了眼,下错了赌注。
没等张汝舟把李清照“打死”,“生当作人杰”的李清照不会在暴力面前屈服,李清照绝不会坐以待毙,她开始破釜沉舟绝地反击。她要离婚,要自救。张汝舟对她更是一顿暴打,告诉她没这个门可走。在那个时代,只有丈夫可以休掉妻子
哪有妻子提出离婚的。李清照说:“你不同意离婚,那咱就‘法庭上’见。”李清照将张汝舟告上了朝廷。这时,两个人结婚还不到一百天。
按宋朝法律,妻子控告丈夫,即使完全胜诉,也要入狱两年。这也是男尊女卑的具体体现。特立独行的李清照敢想敢做、敢爱敢恨,为了脱离苦海摆脱这个恶魔,她宁愿忍受牢狱之灾,也不愿屈就自己、龌龊了自己的后半生。她毅然决然将张汝舟告发。这个官司被渲染的沸沸扬扬惊动了高宗皇上。1132年10月11日,张汝舟被朝廷逮捕。经审理张汝舟罪名成立。12月1日,皇帝下诏,将张汝舟削籍为民,发配到广西的柳州。